海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李劲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 李劲松
 

       科创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落实党中央和海南省委有关部署,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期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为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主题的调研。

  

       通过进“企”入“园”实地走访、利用书面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我们多渠道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详实信息。在梳理情况后我们发现,目前海南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从现行制度设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分析,海南在创新发展方面存在以下几个短板。

  

       首先是尚未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近三年,海南企业研发投入总量虽然呈快速上升态势,但占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不足50%,且呈下降趋势,远低于发达省份比例。近三年,由企业牵头实施的省级重点研发专项项目不足项目总数的10%。

  

       其次是重点园区科创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不够。受省内重点园区产业发展基础、考核体系等影响,重点园区对科创企业培育和引进重视程度不够,科创企业尚未成为重点园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全省重点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仅602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不足40%。

  

       此外,科创企业支持政策体系不够完善、财税政策不优。尚未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支持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覆盖面不宽,获研发增量补助等支持的企业仅占30%左右。与自贸港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高企税收政策优势不明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及创新发展力度有待加强,容错机制有待建立。科技金融等支持科创企业方式单一、支持力度不足。

  

       对科创企业服务支撑力度不足。海南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发展尚不充分,龙头科创企业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科创企业公共研发服务及孵化载体不强、质量不高、支持力度不足。市县支持和服务科创企业的保障和能力不足。同时,海南还存在科创型省属国有企业数量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量大幅下降等现实情况。

  

       为聚焦问题,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扎实做好此主题调研“后半篇文章”,海南省科技厅多次召开研讨会,充分研究相关建议的可行性,并初步形成有的放矢方案,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强化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计划,加大培育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打造高质量的科创企业标杆梯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陆海空”不可移动资源优势,培育和引进高质量的科创企业集群,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根植性和质量。与此同时,完善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科创企业培育和引进引导力度,打造以创新企业支持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体系。

  

    二是加大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出台《海南省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重点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研发增量门槛过高、覆盖面不宽、缺乏复评支持措施、招引高企政策涵盖不全等问题。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扩大“琼科贷”规模,推动试点“创新券”与国内相关省市开展通兑试点,试点“先投后股”制度,发挥海南自贸港科转基金作用,推广创新积分制度等。

  

    三是制定符合海南自贸港开放创新的科创企业认定标准,支持开放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启动研究制定符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和业态的科创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自贸港封关运作衔接政策储备,支持企业开放创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科创企业科研项目支持力度,试点在省重点研发专项等项目的评审推荐环节,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给予单独划线。

  

    四是加大科创企业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引导省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科技创新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构建覆盖认定评审、事中事后监管、信访投诉等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质量。进一步加大科创政策宣讲力度,深化、细化、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提升科创企业的获得感。加大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支持和服务力度,在市县科技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省级科技财政转移支付、省级科研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